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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京报讯(记者 郭懿萌 姜慧梓)在北京市今天中午举行的长峰医院火灾事故通报会上,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总队长孙海涛表示,4月18日长峰医院火灾事故发生后,市公安局会同消防等相关部门连夜开展勘察检验等工作。经查,长峰医院院长王某玲,副院长汪某,总务科主任王某阳,施工公司负责人王某峰、现场施工人员程某君等12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。
目前上述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,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侦查调查,完善固定证据,依法打击处理。
编辑 彭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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